香港企业家移民项目说明、相关介绍及申请准则
企业家香港签证,在官方称为开办业务/参与业务投资入境签证移民/进入许可申请,又名香港商业投资移民。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
1、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2、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持有关范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情况下良好的技术资格、经验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有文
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可以接受申请;
3、申請人能够对香港经济作出重大贡献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居於海外的中国公民,如符合第3段所载的準则及一般入境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来港投资:
A、申请人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
B、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於一年(「海外」是指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及香港特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而且申请是
从海外递交。
香港律师对主申请人初步提供作为评估办理可行性的资料:
1、主申请人年龄;
2、学历程度、个人净资产;
3、工作经验(职位/工作年薪/工作经验)
4、经营业务的类别及开业时间(独资或合资;如:合资,申请人所占股份百份比等)
5、国内/其他地方,无犯罪纪录(如:有轻微犯罪,必须向入境处如实申报)。
香港企业家移民项目说明
1、香港特区政府长期以来欢迎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在港开设公司,亲身参与经营管理的企业家来港定居。国内公司在香港开设分支机构
属于一个例子。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每年从6000个“输入内地专才计划”名额中拨出部分给香港企业家签证者使用,具体数字没有公布。
2、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先给予1年的签证,然后根据其经营状况,每一年或两年续签。客户要提供审计报表,聘用人员等情况来评估和批核
,七年以后,可以申请入籍。
3、申请人须要有丰富的从商经验。
4、配偶和十八岁以下子女可随同来港。
5、公司也可以安排员工来港工作,员工必须有本科程度和4-5年以上的工作的有关工作经验。
香港企业家移民的相关介绍
1、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投资,均须申领入境签证/进入许可。
虽然入境事务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
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的负担等),并符合上文详列的有关资格准则,方可获
考虑发给签证/进入许可。入境事务处对这些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作出修订,希为留意。
2、回港居留
香港特区非永久性居民,不论其国籍或所持旅行证件种类,均无需回港签证/进入许可进入本港,但其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情况必须没有改
变及在有效获准居留期限内回港。非永久性居民如离开香港一段长时间(例如12个月或以上)后才返港,他们或须前往入境事务处总部办理核实
居留身份的手续。
3、居留权
获准来港投资的人士,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香港特区永久居留权及特区护照。
4、审批时间
入境事务处在收齐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3-6个月处理来港投资的签证/进入许可的申请。倘若未能收齐所需文件及资料,入境事务处将无
法开始处理有关申请。除非有特别需要,申请人切勿向入境事务处查询申请的进展情况,以免延误处理申请的时间。入境事务处对审批这些资
格的周期或会不时作出修订,希为留意。
5、所有申请均由入境事务处负责处理及审批。
申请审批完全由入境事务处处长根据当时香港特区政府的政策酌情处理。即使申请已符合所有申请资格,入境事务处处长仍保留拒绝个别申
请的绝对决定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条件以入境事务处审批细则为准。
下一篇:中国人投资移民热度高 申请人数4年增10倍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