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
美国EB-5类投资移民申请条件
美国EB-5类投资移民是美国投资移民门槛最低的,而且也是最安全最快速的移民美国途径,没有之一。相比其他的国家的移民,美国移民无疑也是更受众多投资者的亲耐,因为美国是一个世界第一的经济大国,同时它的领土面积也排在世界第四,相比于它的人口来说,它的人均占地面积还是非常不错的。因此,移民美国才会成为众多企业家的最爱。可是,对于美国EB-5类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EB5类投资移民所需满足的条件
EB5类投资移民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在美国的任何地方投资10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在国家(美国)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50万美元,同时至少雇请10位雇员;或者是在经美国政府批准的特定区域下投资50万美元,即可通过投资来形成一个经济主体(根据美国相关政策,EB-5项目把这样的经济主体称为“地区中心”),经济主体既可以是私营主体也可以是公共事业单位。通过这个项目,投入经济主体所积累的资金,将被引入特定的美国地区。
一般而言,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在资料备齐送件后的二至六个月,即可获知其申请是否被美国移民局批准,并于六至八个月内获发有条件的移民签证(有条件限制绿卡),而投资者在相关规限的五年投资期过后,只需通过美国移民局审批允许,即可获得无条件绿卡,同时投资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样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权。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个,其中有5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投资于"地区中心"内的投资人。
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
申请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步骤了: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申请人拥有一百万/五十万(特区移民方案)美金的证明,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此投资可直接/间接(特区移民方案)创造十个工作机会;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主申请人前五年之所得税单(英文版本)。
结语
申请人必须年满21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申办;不要求申请人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语语言能力;申请人的资产不一定由申请人本身能力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方式都可。
通过EB-5投资所获得的首先是一个为期2年的条件式绿卡。两年期满只要投资款没有撤回,创造了相应的就业,即可转为无条件绿卡。条件式绿卡与无条件绿卡主要是卡面有效期的区别,在享受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完全一致,包括子女教育、在美投资生活、医疗养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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